关于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跟踪监督检查的通知

2008-09-03

各测绘单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成字[2008]2号)和《湖北省测绘局关于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跟踪监督检查的通知》(鄂测[2008]97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通过检查,增强涉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和加工单位的保密意识,完善涉密测绘成果保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失泄密隐患,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切实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使涉密测绘成果既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检查对象
      检查的对象:武汉市内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索取、提供、使用和加工的单位。
      检查的测绘成果:《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所列的各项测绘成果。
      检查的重点:2007年以来实行基础测绘成果行政许可后在索取、提供、使用、加工和对外提供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有专门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保管机构,是否有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保密工作,是否配备了相应的保密管理人员,每年测绘成果保密工作是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到位。
      (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制。
      (三)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保管条件、环境是否安全,保管库房和设施是否符合涉密资料保密、档案、消防等管理要求。
      (四)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领取、接收、传递、使用、加工、保存和销毁等环节管理上是否有严格的手续和保密措施;有无擅自复制和转借、转让涉密成果行为;账册是否规范、齐全,有无丢失现象发生;用户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对外提供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行为。
      (五)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存储有涉密数据的计算机是否上互联网,是否设置开机口令,是否有权限控制、访问限制等保密防范措施,移动硬盘、U盘是否严格按照涉密设备管理和使用,是否将存有涉密地理信息数据的移动设备连接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用于下载互联网信息的情况,是否存在涉密计算机的端口连接非涉密移动硬盘、U盘的情况。
      (六)对发生的测绘成果保密资料泄密事件,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查处和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原因是否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并采取切实措施堵塞漏洞。
      四、检查方式
      首先由被检单位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开展涉密测绘成果自查工作情况,然后开展实地检查,最后召开座谈会,通报实地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检查方式主要是查阅有关文档,询问有关人员,查看有关档案资料、保密设施和工作场所,核对成果台帐,检测涉密计算机设备。
      五、检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的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将对检查情况在全市行业内通报。检查中发现的失泄密事件将报省保密管理部门处理。
      六、工作安排
      检查实施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2008年9月1日至10月15日为自查阶段,各相关单位要依照有关法规和跟踪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查,编写自查总结,及时整改;2008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阶段,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组织市有关涉密管理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总;200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总结阶段,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书面上报省测绘局。
      七、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重要性。测绘成果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对于加强测绘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保障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重要性,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
      (二)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此次检查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积极准备,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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